"印 尼 經 貿 商 情 月 報 110年第三季 - 投資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編撰)"

一、  印尼佐科威總統宣布啟用新版公司登記與審核之整合系統俾簡化相關流程 
日期  :   2021年8月13日
資料來源  :   2021年第5號政府條例 

依據印尼 2020年第11號法律 ( UU ) (又稱創造就業法)及2021年第5號政府條例等相關施行細則,  印尼投資部自本年初起推動更新原有之公司登記線上單一申辦系統  ( Online Single Submission, OSS )  ,  新系統將改以風險評估分級為基礎  ( Risk-based Analysis )  , 透過此新系統,許可證申辦制度將進行調整。印尼政府將針對企業生產活動對健康、 安全、 環境及資源運用等層面之影響, 評估企業之風險等級: 「 高風險企業 」須依相關規定申請許可證、  「中高風險」及「中低風險」企業須申請標準證書,如為「低風險」企業只須登記註冊。    
佐科威總統本年8月9日正式在印尼投資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BKPM)啟用上述新系統,盼簡化投資許可之行政流程。渠表示,透過此項新系統,各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將有更制度化之發證標準,過程將更公開透明,權責劃分亦將更明確,渠並盼未來不再聽聞企業家在印尼設立公司遇到困難或官員索賄情事。透過此項新系統,左科威總統除期盼更多企業來印尼投資,亦希望印尼非正式部門(地下經濟)業者亦能透過此系統登記註冊,並轉變為正式經濟部門。    
印尼投資部部長Bahlil Lahadalia表示,新版OSS系統將使企業家能更快地獲得許可證及更快速展開業務及投產。渠表示,過去投資人登記公司須向不同政府單位申辦許可證,且可能透過不同系統申辦,而此項新系統將使投資者能同步連線申辦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經濟特區或自由港所需文件,因此將更有效率。

二、印尼勞工部發布有關新冠疫情期間勞資工作關係準則
日期 : 2021年8月18日
資料來源 : 印尼勞工部2021年8月13日第104號部長決議(keputusan)

印尼勞工部部長於本(110)年8月13日簽署本年第104號部長決議(keputusan),作為新冠疫情期間勞資工作關係準則,該決議於本年8月13日起生效,要點如次:
(一)居家辦公(WFH)方式:雇主配合政府防疫規定,命令特定比例員工在家從事工作活動,可依照政府規定調整員工工作日分配,雇主可依政府政策實施輪班制,或減少工作時間。
(二)勞工居家辦公相關權利:
1.員工無論居家辦公、在辦公室或工廠工作(WFO)、或兩者並行,均有權利領取工資。
2.雇主如因新冠疫情影響財務狀況以致無法支付員工薪資,可酌情調整員工薪資。雇主調整薪資時須考量員工生存及業務連續性,並依照公平及比例原則調整工資。工資須由雇主與勞工間協議調整,並以書面形式簽訂,雇主有義務將調整工資之協議結果通知員工及印尼勞工部。
(三)為預防終止僱傭關係,雇主、勞工、公會及政府必須藉由對話管道尋求最佳解決方式,以保持業務連續性。

詳細規定詳如印尼勞工部2021年8月13日第104號部長決議(keputusan)如附件,並如下列網址,並請參考:
https://jdih.kemnaker.go.id/katalog-1896-Keputusan%20Menteri.html

三、印尼總統左科威宣布將重啟遷都計畫
日期 : 2021年9月5日
資料來源 :
1.雅加達郵報2021年9月4日報導
2.雅加達郵報2021年8月30日報導
3.NIKKEI ASIA 2021年8月25日報導
4.雅加達郵報2020年1月22日報導

謹查,印尼總統左科威於2019年宣布規劃斥資466兆印尼盾(約326億美元)將行政首都自雅加達遷至東加里曼丹,其中19.2%來自政府預算、26.4%來自民間企業、其餘54.4%則為公私部門合作計畫(PPP),惟因去(2020)年新冠疫情影響,自去年9月即暫停相關討論。
據報載,左科威總統本年8月24日赴印尼東加里曼丹視察新首都所在地相關道路等基礎建設(包含連接東加里曼丹省第1大城Balikpapan及第2大城Samarinda之高速公路完工情形、以及該省海港與機場升級改造計畫等) ,並宣布將重啟遷都計畫。此為新冠疫情爆發後,印尼政府首度宣布重啟遷都計畫。
據印尼國家發展規劃署(BAPPENAS)署長Suharso Monoarfa 表示,遷都計畫至少需要15至20年,目前該署已草擬新法案,該法案倘通過,將有專門機構正式推動印尼首都遷至東加里曼丹。另據報載,印尼公共工程部、交通部、環境森林部、以及空間規劃部等部會已於本年7月提撥共計1.7兆印尼盾預算(約1.2億美元),預計將用於遷都計畫,至於本案明(2022)年度預算金額則尚未確定。
左科威總統提出遷都計畫主要考量包含:雅加達有常年水患、海平面上升、地層下陷、人口過多及塞車等問題,且渠認為遷都有利平衡爪哇島及其他島之經濟發展落差,並藉此帶動新都投資案及基礎建設發展。惟查,依據印尼經濟財政研究中心(INDEF)去年研究報告預估,遷都計畫短期內帶來之經濟效益不大,僅能帶動印尼經濟成長率增加0.02個百分點、投資成長率增加0.17個百分點、進出口成長率增加0.02個百分點、以及就業率增加0.05個百分點。
據報載,佐科威總統2014年及2019年總統大選主要競爭對手Prabowo Subianto(現任印尼國防部長)亦公開表示支持遷都計畫。佐科威總統第二任總統任期將於2024年10月屆滿。2024年印尼總統大選後,遷都計畫是否能持續進行仍須持續觀察。

四、Facebook及Google宣布將在亞太地區鋪設海底電纜並連接至印尼西爪哇、巴淡島及北蘇拉威西等登陸點以利加強印尼網路基礎建設
日期 : 2021年9月4日
資料來源 : 雅加達郵報2021年8月31日及9月1日報導

Facebook及Google規劃在亞太地區鋪設名為「Bifrost」、「Echo」及「Apricot」等3條海底電纜,總長約43,000公里,並規劃在印尼西爪哇及北蘇拉威西等地設立電纜登陸點,以利加強印尼網路基礎建設。
Facebook及Google本年3月宣布與TELKOM(印尼第1大電信業者)合作推動「Bifrost」電纜建設案,目前仍在探勘及規劃階段,預計2022年動工,該電纜將在北蘇拉威西萬鴉老(Manado)登陸,預計2024年完成鋪設;該二家美商並與PT XL Axiata(印尼第2大電信業者)推動「Echo」電纜建設案,該電纜將在西爪哇卡拉旺(Karawang)登陸,預計2023年完成鋪設。此二條電纜將連結美國與新加坡、印尼、菲律賓、以及關島等。Facebook及Google另於本年8月15日宣布推動鋪設「Apricot」電纜(尚未公布印尼合作夥伴),預計將連接新加坡、日本、關島、菲律賓、台灣及印尼等。
業者推動上述電纜建設案面臨最大挑戰為取得相關準證。依據印尼1999年電信法、2020年創造就業法及該二法相關施行細則,鋪設電纜及建造登陸點等,須向印尼海事漁業部、投資部、環境森林部、資通訊部、交通部、以及國防部等申請准證。據印尼海事漁業部發言人Doni Ismanto表示,該部目前僅已核發「Echo」電纜相關準證,尚未接獲業者針對另二條電纜建設案提出申請。
PT XL Axiata總經理Tri Wahyuningsih Harlianti表示,上述海底電纜計畫將有利印尼降低對國際電纜網線之依賴,且有利推動東印尼數位經濟發展。海事漁業部發言人亦表示,海底電纜建設案將有助印尼國庫增加收入、增加印尼網路速度、保障資訊安全、以及加強印尼數位基礎建設。
惟查,雅加達郵報認為美商鋪設海底電纜未必能直接改善印尼網路品質,因為依據印尼網路供應商協會(APJII)2020年調查,印尼2.7億人口中,約73%人口可使用網路,而網路用戶中,約90%使用手機數據上網,僅10%使用固網寬頻服務。此外,印尼資通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Heru Sutadi亦表示,美國-印尼海底電纜與東印尼網路基礎建設無直接關聯,若要改善該地區網路服務品質,需要在該地區各個村落改加強網路基礎建設,因此H執行主任認為,Facebook及Google鋪設電纜主要目的僅為鞏固該二公司在亞太地區及印尼之市場。

五、印尼政府刻正研議刺激方案發展國內醫療衛生用品製造業
日期 : 2021年9月5日
資料來源 : 雅加達郵報2021年8月31日報導

謹查,印尼國內醫療衛生用品產業發展快速,過去1年印尼國內增加871家醫療衛生用品製造商。惟據雅加達郵報指出,印尼目前所需之醫療衛生用品中,大部分仍仰賴進口,僅11.4%在印尼製造。另據印尼財政部政府採購局(LKPP)資料指出,本年上半年印尼政府已花費15.4兆印尼盾(約10.7億美元)採購醫療衛生用品,其中12.5兆印尼盾(約8.7億美元)購買進口醫療衛生用品,2.9兆印尼盾(約2億美元)購買印尼產製之醫療衛生用品。
印尼海事暨投資協調部等政府部會刻正積極研議刺激方案以加強發展國內醫療衛生用品製造業、降低印尼對外國物資之依賴,並減少印尼國家防疫預算支出。據海事暨投資協調部部長Luhut表示,目前該部刻正草擬新規定,未來政府單位採購之藥品可能須達到55%國產化比率(TKDN)之門檻,此外,L部長表示,未來不排除對印尼國內已能生產之防疫物資課徵進口關稅。印尼醫療器材製造業者協會執行主任Ahyahuddin Sodri支持政府用關稅及國產化比率門檻保護國內產業,渠並認為,政府除應推出刺激方案外,更應設法協助國內業者取得製造醫療衛生用品所需之原物料,才能更有效協助國內相關產業發展。

六、印尼投資法規及程序(110年9月28日更新)
日期 : 2021年9月6日
資料來源 : 印尼投資處

壹、印尼投資法規及程序
一、投資法規:
(一)印尼於2007年4月26日頒布新投資法(No. 25/2007),將1967年「外國投資法」(Foreign Investment Law)及1968年之「本國投資法」(Domestic Investment Law)合而為一,強調本國籍公司與外資公司應享同等待遇。
(二)2015年1月印尼投資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BKPM)依據印尼2015年第4號總統令,設立投資一站式服務(PTSP),安排22個印尼政府部會派駐於投資部,提供跨部會諮詢服務,協助加速廠商申辦投資手續,並整合准證申請業務。
(三)2015年10月起印尼政府進一步實施針對投資金額1,000億印尼盾(約750萬美元)以上及/或僱用至少1,000名員工以上之大型投資案,實施3小時取得9項准證(包括:投資准證、公司章程、稅籍編號、營業登記證、外勞聘僱企劃、外勞聘僱許可、生產者進口執照、海關註冊編號、土地登記文件)服務。惟查,據洽印尼投資部官員獲告,此項措施在2018年單一線上申請(Online Single Submission Service, OSS)制度開始實施後,僅「能源產業」業者(且符合上述投資額或員工人數門檻)才能享有3小時內取得9項准證之特別待遇。
(四)2018年上半年印尼政府試辦單一線上申請(Online Single Submission Service, OSS)制度,投資者透過一個申請窗口(SPBT)即可申辦,進一步簡化投資申請的相關流程。本項措施試辦半年後,由投資部主政接續辦理。
(五)依據印尼2020年第11號法律(UU)(又稱創造就業法)及2021年第5號政府條例等相關施行細則,印尼投資部自本年初起推動更新原有之公司登記線上單一申辦系統(Online Single Submission, OSS),新系統將改以風險評估分級為基礎(Risk-based Analysis),透過此新系統,許可證申辦制度將進行調整。印尼政府將針對企業生產活動對健康、安全、環境及資源運用等層面之影響,評估企業之風險等級:「高風險企業」須依相關規定申請許可證、「中高風險」及「中低風險」企業須申請標準證書,如為「低風險」企業只須登記註冊。
二、公司股東:2位股東或以上(本國或外國自然人或法人皆可)。
三、公司形式:責任有限公司(Perseroan Terbatas / PT)。
四、最低投資金額:依據印尼投資部2021年第4號部長令(Peraturan BKPM No.4/2021)第12條第(7)項(2021年6月2日生效),並經台灣投資窗口洽詢印尼投資部官員確認,一般外資企業在印尼投資最低投資金額門檻須達100億印尼盾(約70萬美元)。原則上投資總額的1/4須於開始投資時匯入公司指定帳戶;若1/4未達100億印尼盾者,至少亦須匯滿100億為到位資金,並以相關銀行所核發之驗資證明或收據作為證據。
五、債務股本比率:雖然在不同的行業別有所不同之限制,但主管機關基本原則為此比率不得超過3:1,即公司債務不得超過投資金額之75%。

貳、外資公司應辦准證項目:
一、公司基本准證:為法定實體必備文件亦為合法公司之主要身分憑證,包括透過單一線上作業系統 (Online Single Submission, OSS) ,上網向印尼投資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BKPM)辦理公司登記,取得流水號(NIB):https://oss.go.id/portal/)、公司章程(Akta Notaris)、營業位置證明(SK Domisili)、稅籍編號(NPWP & NPPKP)、銀行驗資證明(BuktiSetor)、法務部公證(SK Kehakiman)、營業登記(TDP)、環評文件(AMDAL(UPKL/UKL))、永久商業執照(IUT)等。
二、進口相關准證:包含一般進口執照、海關註冊、機器和原料免稅進口優待之准證、二手機器設備進口許可以及特定產品進口執照等。
三、房地產准證:為當地政府所核發之房地產相關准證許可。
四、外籍員工准證:
(一)主要法源依據:
1.印尼2003年3月25日頒布實施之2003年第13號法律(UU),俗稱勞工法。
2.印尼2020 年11月2日頒布實施之2020年第11號法律,俗稱「創造就業綜合法」。
3.印尼2021年2月2頒布(並於2021年4月1日起實施)2021年第34號政府條例(PP 34/2021)做為勞工法有關外籍員工規定之增修條文。
4.印尼勞工部(Ministry of Manpower)2021年3月31日頒布(並於2021年4月1日實施)2021年第8號部長令(Permenaker No. 8/2021) ,取代原雇用外國工人之法規(印尼勞工部2018年第10號部長令)。
(二)依據上述印尼勞工部2021年第8號部長令,辦理外籍員工准證相關要點如次:
1.在印尼設立之外貿代表處、外國公司代表處、外國通訊社或有限責任公司可聘用外籍勞工 。
2.獲得印尼勞工部批准的人員聘用計劃(「RPTKA」)後,依據勞工部2021年第8號部長令規定的程序任命員工。
3.僱傭外籍員工的僱主必須先至印尼勞工部的申請外籍員工網頁登錄:https://tka-online.kemnaker.go.id/
4.企業僱傭外籍員工,不再需要工作許可證(IMTA)。
5.外籍雇員在印尼受僱的要求 :
(1)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至少擁有5 年相關工作經驗
(2)須將專業知識傳授給印尼員工
(3)有與欲任職之職位資格相適應之教育背景
6.所有申請(通知書和RPTKA)均可在線完成。
(三)人事主管須為印尼籍,僱傭契約並須由人事主管簽約,不得由外籍人士簽約。
五、 公司設立及登記時程:若申請相關准證所需要提交的文件完備,一般來說約需5至12個月。
六、 其他注意事項:聘用外籍勞工須每月額外繳交每人100美元的失業救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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