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2021年11月30日)

-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     2021年11月30日     )

[      印尼政府調整入境及防疫管制措施補充事項      ]

一、   茲就印尼政府29日頒布的防疫管制措施    ,與「印尼籍」人士入境有關的規定補充說明如下   :

(一) 印尼籍人士過去14天有南非、波札那、納米比亞、辛巴威、賴索托、莫三比克、史瓦帝尼、馬拉威、安哥拉、尚比亞及香港等11個國家與地區旅遊史者仍可入境印尼,但須入住印尼政府指定的防疫旅館檢疫隔離14天,並於抵達印尼當天及檢疫隔離第13天各接受乙次PCR篩檢。
(二)未曾赴上述11個國家及地區的印尼籍人士入境後須入住印尼政府指定防疫旅館隔離7天,並於抵達當天及檢疫隔離第6天各接受乙次PCR篩檢。

二、其他外籍人士入境之相關規定仍請參考本處昨(29)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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