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2024年 前半年經貿商情
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2024年 前半年經貿商情
– 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
( 2021年12月2日 )
[ 印尼政府再度調整外國人入出境及防疫管制措施事 ]
一、 印尼政府為防範COVID-19變異株Omicron 自境外移入,本(2021)年12月2日發布以下措施:
(一)自12月3日起,不論印尼籍或外籍人士,所有旅客入境印尼後均須入住印尼政府指定的防疫旅館檢疫隔離10天。
(二)過去14天如果有南非、波札那、納米比亞、辛巴威、賴索托、莫三比克、史瓦帝尼、馬拉威、安哥拉、尚比亞及香港等11個國家與地區旅遊史的外國籍旅客,仍禁止入境印尼;曾赴上述11個國家與地區之印尼籍人士仍可入境,惟須檢疫隔離14天。
二、目前印尼政府尚未就上述措施進一步發布相關執行細節,本處待印尼政府宣布後將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