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2024年 前半年經貿商情
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2024年 前半年經貿商情
日期 : 2022 年 2 月 10 日
資料來源 : 印尼財政部2022年2月2日發布之第5/PMK.010/2022 號部長令,網址: https://jdih.kemenkeu.go.id/in/dokumen/peraturan/98553b06-d1d4-4fea-6d9d-08d9eab51bf7
一、 依據印尼財政部本(2022)年2月2日發布之第5/PMK.010/2022號部長令。
二、 印尼政府為支持國家汽車工業部門,提高汽車零組件利用率,加速國內經濟復甦,印尼財政部去年3月1日起至去年12月底止,陸續推出購車減免奢侈稅措施。
三、 為持續振興國內汽車產業,印尼財政部續於本年2月2日發布並實施第5/PMK.010/2022號部長令,自1月起在印尼購買之汽車如符合下列2要件,可減免奢侈稅:
(一) 汽車零件至少80%採購自印尼本地;
(二) 須為售價最多2億印尼盾(約1萬4千元美金)的汽車(包含四輪節能車),或售價2億印尼盾(約1萬4千美元)(不含)至2億5千萬印尼盾(約1萬7,500美元)(含)且汽缸容量不超過1,500 cc的汽車。
四、 本項優惠方案暫定實施至本年9月止,倘為低成本綠能車(Low Cost Green Car, LCGC)減稅幅度每季遞減三分之一;倘非LCGC車,適用減免50%奢侈稅,詳述如下:
(一) 2022年1月至3月購買符合上述2要件之LCGC汽車免課奢侈稅。
(二) 2022年4月至6月購買符合上述2要件之LCGC汽車,可減免約66%奢侈稅。
(三) 2022年7月至9月購買符合上述2要件之LCGC汽車,可減免約33%奢侈稅。
(四) 2022年1月至3月購買符合上述2要件,倘非LCGC汽車,載客數少於10人(含司機)及汽缸容量為1,500cc的汽車,可減免50%奢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