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2024年 前半年經貿商情
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2024年 前半年經貿商情
日期 : 2022 年 1 月 7 日
資料來源 : 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印尼政府為防範新冠肺炎病毒變異株 Omicron 自境外移入,本(111)年1月6日頒布(並於1月7日起實施)最新國際旅客入境印尼之防疫相關措施,要點如下:
除南非、波札那、挪威、安哥拉、尚比亞、馬拉威、辛巴威、莫三比克、納米比亞、史瓦帝尼、賴索托、英國及丹麥外,印尼政府並將法國增列為Omicron嚴重疫區,總計14國。
如無前述14國旅遊史者,依原規定,入境印尼須隔離10天,惟自1月7日起縮短隔離天數為7天。
外籍旅客如有上述14國嚴重疫區旅遊史者,禁止入境印尼,倘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仍可入境印尼,惟須於出發至少7日前通報印尼政府,且入境印尼後必須檢疫隔離10天,其相關入境條件如下:
1. 外交或公務訪團。
2. 依據印尼司法人權部2021年第34號法令取得簽證或居留證者。
3. 透過雙邊旅遊走廊協議(Travel Corridor Agreement)入境者。
4. 獲印尼相關部會核發書面特殊許可者。
無論外國籍或印尼籍旅客,均須於抵達印尼時接受第一次PCR篩檢,隔離期滿前須接受第二次PCR篩檢,篩檢結果陰性者得進入印尼社區。
其他規定要點總覽請詳閱本處公告連結https://www.roc-taiwan.org/id/post/4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