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印尼代表處公告—有關在印尼境外接種COVID-19疫苗者使用PeduliLindungi APP事 (2022/06/29) https://www.roc-taiwan.org/id/post/6718.html 分享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Share on linkedin 更多波文 傳訊給我們
Author: JTEA
印 尼 經 貿 商 情 月 報 111年第一季(1至3)月份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編撰 ( 產業) 四、印尼總統佐科威盼2025年前至少有200萬輛電動汽機車在印尼街道行駛事
日期 : 2022 年 3月1日資料來源 : 2022 年 2 月25 日美國之音(雅加達)報導 https://www.voaindonesia.com/a/jokowi-targetkan-dua-juta-kendaraan-listrik-mengaspal-di-indonesia-pada-2025/6455077.html 一、 據報載,印尼總統佐科威於本年2月22日「電動車生態系統發展合作啟動儀式」上表示,盼2025年前至少有200萬輛電動汽機車在印尼街道行駛,有助於印尼達成2030年碳排放量減少29%,2060年零碳排放承諾之目標。渠亦表示盼印尼能成為電動車之生產國,未來能出口到海外市場。二、 上述電動車生態系統發展合作乃由印尼國營事業部(BUMN)與私部門共同組成,包括Pertamina(印尼國家能源公司)、Gesits Motor(印尼國產電動車)、Gojek(叫車平台新創公司)、TBS Energi Utama(從事電力、採礦和種植業等業務公司)、Electrum(工業物聯網平台、電動車電池及充電站)及來自台灣公司Gogoro。三、 據報導,印尼某大學交通運輸相關學者表示,電動車生態系統之完善與否(如充電站普及)及價格會影響民眾購買動力。目前電動機車因價格較低,較易引起民眾興趣。渠並表示電動車的過渡期可從政府公務車、大眾運輸換成電動車開始。 分享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Share on linkedin 更多波文 傳訊給我們
印 尼 經 貿 商 情 月 報 111年第一季(1至3)月份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編撰 ( 產業) 三、印尼政府即將修改捕魚權規定,從漁船發證改為捕魚配額招標簽約授權制
日期 : 2022 年 2 月 23 日 資料來源及網址: 據印尼海洋事務暨漁業部上 (2021) 年12月24日發布關於利用漁業自然資源徵收漁業費所得非稅國家收入程序相關新聞稿以及上年12月25日雅加達郵報等報導彙整 一、 印尼海洋事務暨漁業部上(2021)年發布修正草案,擬廢除核發漁船的捕撈許可證制度,修改為漁獲配額的公開招標制,並對得標業者設有家數限制。相關規定如下說明。 二、 原有規定:據印尼海洋事務暨漁業部2015年第38號部長法規(38/PERMEN-KP/2015),漁業公司須取得漁業經營許可證(SIUP),以及每艘漁船須取得捕撈許可證(SIPI),始有捕魚權利。實務操作上,該部對持有捕撈許可證之家數無限制,政府在管理捕撈總量、稅收上有困難,易造成逃漏稅及過度捕撈之問題。 三、 為解決前述問題,印尼海洋事務暨漁業部上年12月24日發布新的部長令之修正草案,說明如下: (一) 印尼政府將每年可捕撈量以配額方式公開招標,目前規劃將捕魚區分為4個區域。據本組了解,每一區域可有3至5家漁業業者取得,未來僅有約20家(本國或外國)公司可競標得標,並與印尼政府簽署商業配額捕獲契約。該法案對漁業業者影響在於未能得標的個別業者將無法自行捕撈,除非另與得標業者進行合作。 (二) 依草案規定,得標業者將與印尼政府簽署15年合作契約,每年至少獲得10萬噸漁獲量之商業配額,該配額不得轉讓給第三人。 (三) 據瞭解,今(2022)年得標商可能無法在第1年就完全達標,故部長令草案另設計3年的過渡期,得標業者每年須達到年度最低商業配額,第1年至少需捕獲配額量的15%、第2年至少達40%、第3年至少達75%、第4年之後才須每年達標100%,直到合作契約終止。漁業業者每年按年度商業配額繳納捕撈漁業稅,即使捕撈漁獲量未達到約定配額量,簽約業者仍須足額繳納捕撈漁業稅。 四、 據本組瞭解,該法規草案已獲部長簽署,目前已送至國會秘書處,預計本(2)月底將完成刊載於政府公報,成為正式法規。至於商業配額之招標,據瞭解,也將於3月底完成,屆時將一併公佈得標廠商名單。。 分享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Share on linkedin 更多波文 傳訊給我們
印 尼 經 貿 商 情 月 報 111年第一季(1至3)月份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編撰 ( 產業) 二、印尼政府於2022年延長特定新車奢侈稅(PPnBM)優惠措施
日期 : 2022 年 2 月 10 日 資料來源 : 印尼財政部2022年2月2日發布之第5/PMK.010/2022 號部長令,網址: https://jdih.kemenkeu.go.id/in/dokumen/peraturan/98553b06-d1d4-4fea-6d9d-08d9eab51bf7 一、 依據印尼財政部本(2022)年2月2日發布之第5/PMK.010/2022號部長令。 二、 印尼政府為支持國家汽車工業部門,提高汽車零組件利用率,加速國內經濟復甦,印尼財政部去年3月1日起至去年12月底止,陸續推出購車減免奢侈稅措施。 三、 為持續振興國內汽車產業,印尼財政部續於本年2月2日發布並實施第5/PMK.010/2022號部長令,自1月起在印尼購買之汽車如符合下列2要件,可減免奢侈稅: (一) 汽車零件至少80%採購自印尼本地; (二) 須為售價最多2億印尼盾(約1萬4千元美金)的汽車(包含四輪節能車),或售價2億印尼盾(約1萬4千美元)(不含)至2億5千萬印尼盾(約1萬7,500美元)(含)且汽缸容量不超過1,500 cc的汽車。 四、 本項優惠方案暫定實施至本年9月止,倘為低成本綠能車(Low Cost Green Car, LCGC)減稅幅度每季遞減三分之一;倘非LCGC車,適用減免50%奢侈稅,詳述如下: (一) 2022年1月至3月購買符合上述2要件之LCGC汽車免課奢侈稅。 (二) 2022年4月至6月購買符合上述2要件之LCGC汽車,可減免約66%奢侈稅。 (三) 2022年7月至9月購買符合上述2要件之LCGC汽車,可減免約33%奢侈稅。 (四) 2022年1月至3月購買符合上述2要件,倘非LCGC汽車,載客數少於10人(含司機)及汽缸容量為1,500cc的汽車,可減免50%奢侈稅。 分享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Share on linkedin 更多波文 傳訊給我們
印 尼 經 貿 商 情 月 報 111年第一季(1至3)月份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編撰 ( 產業) 一、我商鴻海集團及Gogoro公司與印尼國營電池公司(IBC)及Indika能源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
日期 : 2022 年 1 月2 4 日 資料來源 : 印尼商報 謹查, 我商鴻海集團於本(2022)年1月21日,透過視訊會議,在印尼投資部長Bahlil Lahadalia及國營事業部長Erik Thohir見證下,與印尼國營電池公司(PT Industri Baterai Indonesia, 又稱Indonesia Battery Corporation, IBC)、以及印尼Indika能源公司線上簽署合作備忘錄,預計在印尼投資電動車生態系統,包含製造電動車及電動機車所需之電池、電池芯、電池模組等,並共同推動電動車周邊配套產業及研究發展,包含儲能系統(Energy Storage Systems, ESS)、電池交換站、及電池回收等。據報載,本項合作案投資金額預計將達80億美元,且2030年總市值預估可逾1,000億美元。 印尼投資部長Bahlil表示,渠曾於上(2021)年10月訪臺並會晤鴻海及Gogoro等公司,旨述合作案即為該次訪問之延續,此外,此項合作案符合印尼左科威總統盼推動綠色產業、永續投資之政策方針。Bahlil部長並承諾,印尼投資部將協助辦理投資相關准證及提供投資優惠方案,使本案能順利落實。 印尼國營事業部長Erik Thohir則表示,本項合作案有利印尼中小微型企業發展,且臺灣電動汽車技術及知識將轉移至印尼,亦有利印尼勞工提升相關技能。Erik部長並表示,印尼上年在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6)簽署格拉斯哥氣候公約時,曾承諾於2040年停止使用煤炭作為能源,並於2060年實現零碳排。Erik部長認為臺商在印尼進行電動車生態系統合作案,有利印尼達成上述承諾。 分享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Share on linkedin 更多波文 傳訊給我們
印 尼 經 貿 商 情 月 報 111年第一季(1至3)月份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編撰 ( 貿易) 二、印尼煤炭供應短缺情況改善,爰刻正評估逐步解除煤炭出口禁令
日期 : 2022 年 1 月 12 日 資料來源 : 雅加達郵報 (Jakarta Post)、 印尼商報 謹查,為確保國內發電所需之煤炭供應無虞,印尼政府本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暫停出口煤炭。 惟查,由於印尼國營電力公司煤炭短缺問題已改善,印尼海事暨投資事務協調部部長Luhut表示,本年1月10日前已載滿煤炭且買家已付貨款之14艘貨船可獲准出口。 另據報載,印尼政府包含貿易部、海事暨漁業部、能源暨礦物部及國營電力公司(PLN)等單位刻正進行跨部會協商,評估是否分階段逐步解除煤炭出口禁令。 為避免未來印尼國營電力公司再度缺乏煤炭,印尼政府可能採取之因應措施如下: (一) 印尼財政部近期擬成立專門機構,負責徵收煤炭稅,所得將用於補貼國營電廠依市場行情採購煤炭。 (二) 政府擬要求國營電廠改為直接向煤炭供應商簽署長期契約收購煤炭,而非透過貿易商收購,以減少市場價格波動造成的損失。. 三、印尼刻正與新加坡研議太陽能發電合作 日期 : 2022年2月24日 資料來源 : 雅加達郵報 謹查,印尼能源暨礦產資源部部長Arifin Tasrif及新加坡貿工部第二部長Tan See Leng前於本年1月21日簽署雙邊能源合作備忘錄,內容包含跨境電網併聯、區域電網合作、電力出售以及發電廠建設案融資等領域合作,此外印星雙方並將成立能源工作小組,針對兩國能源合作案定期追蹤及檢討。 在上述合作備忘錄架構下,印星兩國刻正研議由印尼太陽能發電廠出售電力至新加坡,該發電廠預計發電能量可達12億瓦(1.2 GW),目前雙方尚須進行法規調和,並釐清電廠建設及電網管理等權利義務歸屬。 有關本項合作案法規框架,印尼能源暨礦產資源部2021年第11號部長令已初步訂定跨境售電相關條款,惟為落實上述合作備忘錄,該部仍需重新檢視並更新條文,俾順利與新加坡進行售電合作。 分享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Share on linkedin 更多波文 傳訊給我們
印 尼 經 貿 商 情 月 報 111年第一季(1至3)月份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編撰 ( 貿易) 一、印尼政府宣布本(2022)年1月1日至31日暫停出口煤炭
日期 : 202 2年 1 月 10 日 資料來源 : 雅加達郵報 (Jakarta Post) 、印尼商報 謹查, 依據印尼能源暨礦業部2021年8月4日第139號部長令,印尼境內煤炭業者須將其產量之25%,以每噸70美元價格供應印尼國營電力公司。據能源暨礦業部礦產及煤炭總局長Ridwan Djamaluddin表示,印尼煤炭業者總共須供應國內市場510萬噸煤炭,惟自該規定生效日起,截至本年1月1日,此項目標僅達成1%。 另查,由於疫情稍緩,全球經濟逐步復甦,國際煤炭需求量大增,造成供應短缺。據印尼能源暨礦務部部長Ridwan表示,倘印尼煤炭供應短缺,近20家發電廠(裝置容量共10,850兆瓦)恐將停止發電,影響1,000萬用電戶。另據印尼商報指出,倘印尼國營電力公司改採其他方式發電(例如成本更昂貴的天然氣、燃油或再生能源),將使供電成本膨脹。為確保國內發電廠煤炭供應充足,印尼能源暨礦務部部長Ridwan本年1月1日發布書面聲明,本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暫停出口煤炭。 上述煤炭出口禁令發布至今各界反應謹摘陳如次: (一) 印尼工商總會(KADIN)總主席Arsjad Rasjid表示,印尼工商總會全力支持政府有關煤炭和液化天然氣優先供應國內市場之政策。惟查,印尼煤炭暨能源供應商協會(ASPEBINDO)主席Anggawira認為,印尼電力公司收購煤炭價格(每噸70美元)遠低於國際行情(據本年1月10日報載,澳洲ICE Newcastle煤炭交易額每公噸196.5美元),企業自然優先以出口為主。印尼煤礦開採商協會(APBI)主席Pandu Sjahrir亦呼籲,印尼國營電力公司收購煤炭價格應配合國際市場行情適時調整。 (二) 印尼獨立銀行(Bank Mandiri)及印尼經濟暨法律研究中心(CELIOS)預測,印尼禁止煤炭出口,預計煤炭出口量將減少3千萬至4千萬噸,並損失41億美元收入,進而影響政府稅收。 (三) 印尼經濟暨法律研究中心(CELIOS)預測,印尼煤炭出口禁令將進一步造成國際市場供需失衡,尤其預計將嚴重影響中國、印度、日本及韓國等國之製造業活動(2021年印尼73%煤炭出口至該四國)。 (四) 日本駐印尼大使Kanasugi Kenji致函向印尼政府表示,日本每月約自印尼進口2百萬噸煤炭,印尼禁止煤炭出口,嚴重影響日本企業及民間,因此要求印尼政府撤銷該禁令。 (五) 繼日本之後,韓國貿易部長Yeo Han-Koo亦向印尼貿易部長Muhammad Lutfi表達關切,並強烈要求印尼政府撤銷煤炭出口禁令、恢復正常煤炭出口,並立即恢復裝船。 分享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Share on linkedin 更多波文 傳訊給我們
印 尼 經 貿 商 情 月 報 111年第一季(1至3)月份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編撰 (投資) 五、印尼啟動新首都努山打拉(Nusantara)興建工程
日期 : 2022 年 3 月 22 日 資料來源 : https://www.thejakartapost.com/business/2022/03/20/govt-seeks-new-capital-investors-after-softbank-exit.html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64302 一、 印尼原預計於 2021 年展開新都興建工程, 2024 年起陸續進行遷都,惟受新冠疫情影響而暫緩。 總統佐科威於本年1月宣布將新首都命名努山打拉 (Nusantara),並於 3 月 14 日帶領 34 位省長參加動工典禮。 二、 新都努山打拉占地5萬6,180公頃,將分階段施工。第一階段優先興建中央機關,並包含總統府與公務人員宿舍。預計2023年底,6萬名公務員將從雅加達移居至新都。官方預計整體工程將花費15至20年,惟遷都工程也引發環保團體擔心將破壞東加里曼丹的原始森林。 三、 至於遷都資金部分,印尼政府原規劃約20%來自政府預算,其餘則來自民間投資或公私部門合作計畫(PPP)。日本軟銀集團於3月11日宣布對印尼遷都計畫撤資,亦未透露撤資原因。 四、 印尼海事及投資統籌部Luhut Binsar Panjaitan部長表示,將尋求沙烏地阿拉伯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資金投入。駐印尼沙烏地阿拉伯大使館已證實雙方投資部長已就新都投資事進行討論,近期印尼也將派出訪團拜會沙國相關單位。 五、 此外,印尼政府成立「努山打拉首都管理部」(National Capital Authority Agency (IKN)),負責新首都的準備、開發、搬遷及行政管理等工作。部長由總統與國會議員協商後直接任命,任期5年,可連任。佐科威總統3月10日正式任命亞洲開發銀行(ADB)前副總裁Bambang Susantono擔任該部部長後,ADB亦於3月18日宣布,將為印尼遷都提供技術支援。 分享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Share on linkedin 更多波文 傳訊給我們
印 尼 經 貿 商 情 月 報 111年第一季(1至3)月份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編撰 (投資) 四、韓國現代汽車印尼電動車組裝廠竣工,將生產印尼首批由本地組裝之電動汽車
日期 : 2022 年 3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 印尼本 (2022) 年3月17日及 18 日印尼商報及雅加達郵報等 韓國現代汽車集團在印尼所設立之電動車組裝廠(PT Hyundai Motor Manufacturing Indonesia)於本(2022)年3月16日舉行竣工典禮,未來將生產印尼首批由本地組裝之電動汽車,供應國內及國際市場需求。該典禮並由印尼總統佐科威偕印尼海事暨投資協調部部長Luhut、投資部部長Bahlil Lahadalia、能源暨礦產資源部部長Arifin Tasrif、交通部部長Budi Karya Sumadi及西爪哇省長Ridwan Kamil出席見證。 印尼總統佐科威於典禮上致詞表示,印尼鎳礦及鈷礦產量豐富,適合製造電動車電池,且有大量鋁土礦及銅礦,可用於生產電動車其他部件,此外印尼政府提供投資獎勵措施、減少法規障礙並簡化行政手續,盼促進印尼電動汽車產業發展,並成為全球電動汽車供應鏈中重要參與者。 綜整此間媒體報導,近期幾項重要電動汽車投資合作案如次: 1. 印尼商PT Vektr Mobiliti Indonesia (VKTR)本年2月宣布與當地汽車製造商Tri Sakti 及中國電動汽車業者比亞迪(BYD)合作生產電動巴士。 2. 韓國LG 能源解決方案(LGES)與韓國現代集團合資11 億美元,於去(2021)年起開始建造電動汽車電池廠。 3. 印尼能源業者Indika Energy 去年成立PT Electra Mobilitas Indonesia (EMI)公司,以開發電動摩托車及其生態系統,例如儲能係統(ESS)、電池交換站及電動汽車研發設施等。另據報載,Indika Energy並與鴻海及Gogoro等臺灣公司簽署投資合作備忘錄,簽約方刻正評估開發印尼電動汽車生態系統之可行性。 4. 印尼Salim Group 透過其汽車業子公司 PT Indomobil Sukses… Continue reading 印 尼 經 貿 商 情 月 報 111年第一季(1至3)月份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編撰 (投資) 四、韓國現代汽車印尼電動車組裝廠竣工,將生產印尼首批由本地組裝之電動汽車
印 尼 經 貿 商 情 月 報 111年第一季(1至3)月份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編撰 (投資) 三、印尼與瑞士簽署投資暨商業合作備忘錄
日期 : 2022 年 3 月 17 日 資料來源 : 印尼本 (2022) 年3月17日印尼商報及雅加達郵報等 為加強印尼與瑞士雙邊經貿合作,印尼投資部主管國際合作之副主席 Riyatno及印尼瑞士商會 (SwissCham Indonesia) 主席Chris Bendl於本年3月15日線上簽署「投資暨商業合作備忘錄」,效期達3年,合作及交流領域主要包含投資政策、促進外人直接投資(FDI)及創新與技術移轉等。該簽署儀式並由瑞士駐印尼暨東帝汶大使Kurt Kunz及印尼投資部部長室投資競爭力顧問Heldi Satrya Putera線上出席見證。 據印尼投資部統計,去(2021)年瑞士在印尼投資約6億美元,共計281個投資案,為印尼去年第10大投資來源,主要投資領域包含食品飲料、化工醫藥、林業及漁業等產業。另據印尼瑞士商會主席Chris Bendl表示,目前共約150家瑞士公司在印尼營運,共約創造5萬個工作機會。 據瑞士駐印尼暨東帝汶大使Kurt Kunz表示,繼去年11月生效之印尼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Indonesia-EFTA-CEPA),旨述合作備忘錄亦將進一步促進瑞士與印尼建立互利互惠之投資及商業合作關係。印尼瑞士商會亦期盼旨述合作備忘錄有助瑞士商在印尼投資及開展業務。 分享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Share on linkedin 更多波文 傳訊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