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2024年 前半年經貿商情
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2024年 前半年經貿商情
駐印尼代表處公告
(2022年7月4日)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搭乘國際航線入境旅客須出示健康證明暨有關證件、採檢及裁罰規定」】
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衛生福利部於本(2022)年6月27日公告修正「搭乘國際航線入境旅客須出示健康證明暨有關證件、採檢及裁罰規定」,並自同(27)日起生效,修改重點如下:
一、所有國籍旅客(含本國人)入境臺灣時須檢附下列檢疫文件之一:
(一)入境時須持有「啟程地表定航班時間前2日內新冠肺炎(COVID-19)核酸檢驗(PCR)報告」;
(二)如為近期確診者(即表定航班時間前7日至90日感染COVID-19,且具確診證明或PCR陽性報告),得以表定航班時間前2日內COVID-19抗原檢驗報告」替代之。(新增)
前述「2日內」PCR報告以「採檢日」為基準,並以啟程地表定航班當日前一日為首日,推算2個日曆日計。
二、該規定其他內容請參考本處官網公告連結: https://www.roc-taiwan.org/id/post/6855.html